保险合同是否能进行变更及其变更的后果怎样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19 02:35) 点击:298 |
保险合同是否能进行变更及其变更的后果怎样 一、保险合同能进行变更吗 人们通常所说的保险合同变更,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,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,以法定的形式,对除保险标的更替以外的保险合同的内容所作的修改或补充。例如:增减保额和保费,延长或缩减保险期间,修改保险责任范围等。 我国《保险法》第21条规定: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,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,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。变更保险合同的,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,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。保险合同的约定,可以归结为当事人约定、受益人约定和其他事项约定三个方面。 所以,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当事人变更、受益人的变更和内容的变更。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各事项的变更。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有两类情况,一是投保人因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,二是因一定法定情况的发生,保险合同一方须予提出变更,另一方亦不得拒绝变更。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费的变更及其他内容的变更,主要是保费的变更。 二、变更保险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变更保险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: 1、保险合同无效 (1)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 (2)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 (3)自始无效与失效。 2、保险合同解除,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,使合同无效的行为。 3、保险合同复效 保险合同复效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。中止期内,保险人不需负责任。例:如寿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交纳保费,由此中止的合同可以复效。 复效的法律后果:已复效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未失效的原保险合同 4、保险合同终止,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,由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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